寧波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華海洋文明重要起源地,在中華文明賡續中佔有重要地位。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賡續甬城文化根脈,深化文旅融合,以文化提升旅遊內涵品質,以旅遊促進文化弘揚傳播,高質量塑造中國卓越文旅城市形象,助力打造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作出如下決定。
1.深刻領悟習近平文化思想的豐富內涵。堅持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旅深度融合、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著力賡續中華文脈、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總體要求,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守正創新,立足共同富裕的大場景,助力完善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把寧波的歷史和文化優勢轉化為旅遊發展勝勢,把旅遊作為展示寧波文明和現代化先行的重要窗口。
2.充分發揮文旅融合在建設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旅遊業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優發國際,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文旅深度融合進一步激活產業動能、豐富產品供給、提升服務水平、打造特色品牌,推動旅遊業成為實現寧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加快形成具有時代特征、體現寧波特色的文旅深度融合發展之路,不斷提高旅遊業競爭力和經濟貢獻度,合力打造文旅融合深、產業競爭力強、設施體系全、服務質量好、國際化水平高的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
3.扎實推進文化基因解碼工程。地方志、文化和旅遊、社科聯等工作機構和部門要加快健全寧波文化基因庫,加大入選“浙江文化標識”項目的宣傳推廣力度,完善現象級省域文化標識與文化基因激活標志性項目培育機制,推出一批寧波文化基因激活標志性項目,進一步整理光大寧波地方典籍,用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澱提升寧波文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4.深入實施中華海洋文明“探源”工程。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強海洋文化資源調查與考古研究,加快推進寧波重點區域水下考古調查,持續深化井頭山、河姆渡、田螺山等考古研究成果。辦好水下考古主題論壇、海洋文明主題研學等活動,不斷提升寧波“中華海洋文明重要起源地”品牌影響力。
5.著力構建甬城特色文化體系。持續深化河姆渡文化、陽明文化、海絲文化、藏書文化、甬商文化、四明山紅色文化、慈孝文化、彌勒文化、宋韻文化、梁祝文化等特色標識文化建設,充分挖掘闡釋每個標識的價值和內在邏輯,構建甬城特色文化體系。
6.加強文物保護和適度利用。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快開展井頭山遺址二期發掘、奉化江流域先秦遺址調查勘探等考古項目。加快推進河姆渡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提升上林湖越窯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水平。加強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海絲申遺點整體保護和環境整治。持續開展文物保護修繕和活化利用,完善文物利用評估體系和監管機制,加強考古保護機構和隊伍建設。堅持保護第一原則,積極探索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有效路徑,健全大遺址保護利用共建共享機制,打造一批文物主題遊徑和文化遺產旅遊案例,推動文物“活起來”。
7.加強非遺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健全以非遺各級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基地相互聯動的“三位一體”非遺保護體系,完善非遺評估體系、非遺分類保護機制和非遺考核退出機制。強化非遺法治化保護,持續推動《寧波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貫徹落實。擦亮“象山海洋漁文化生態保護區”海洋非遺國字品牌。強化非遺活化利用,深入探索非遺與現代生活的連接點,推動非遺與旅遊融合發展,形成獨具甬城特色的非遺旅遊線.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地方志、文化和旅遊等工作機構和部門、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以浙東抗日根據地為代表的革命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完善革命遺址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定。完善紅色教育育人體系,創建各類教育實踐基地,發揮紅色資源的社會教育功能。用好用活紅色資源,依託博物館、紀念館、黨史館、檔案館以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重要載體,打造紅色資源主題陳列展覽精品,系統打造紅色旅遊線路,大力促進紅色旅遊創新發展。
9.優化文旅空間布局。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全域化構建旅遊新格局,著力提升寧波主城區旅遊發展能級,打造都市文化旅遊休閒核,持續推進翠屏山、四明山兩大片區旅遊發展,串聯形成姚江、奉化江、甬江“三江”旅遊帶,立體建設“海港、海岸、海上、海島”四大海洋旅遊板塊。推動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等重點區域保護傳承優化提升。統籌推進美麗鄉村、美麗城鎮、美麗河湖、美麗田園、美麗森林“五美”聯創優發國際,加快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
10.統籌博物館體系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快促進寧波博物館提質擴容,推進天一閣博物院南館、河姆渡博物院等重點項目建設,打造以書香文脈、河海交匯、文明源頭等為主題的文化和精神地標型博物館。做精做強寧波中國港口博物館、寧波幫博物館、彌勒博物館等專題博物館,創建一批地方特色鄉村博物館,推進區(縣、市)綜合性博物館建設,加快形成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全域博物館生態格局。推動文博場館景區化建設,打造成為旅遊重要窗口。
11.加快文旅設施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圍繞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百裡三江文化長廊、翠屏山中央公園等重大區塊,謀劃推動一批重大文旅設施落地,加快推進慈城古縣城等古城古鎮建設和雪竇山佛教名山等特色文旅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布局體系,加快文化新空間和嵌入式微空間建設,打造新型旅遊微場景。推動實現公共文化設施移動端公共數字服務和智慧化運營,提升遊客的參與度和體驗感。
12.推進高品質景區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聚焦景區項目建設和轉型提升,支持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度假區,加快推進一批國家5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A級景區創建。全面提升3A級以上旅遊景區、省級旅遊度假區發展設備更新、產品創新、項目升級和配套完善,不斷增強景區核心吸引力。適時修訂《寧波市旅遊景區條例》,強化法治保障。
13.培植城市文旅品牌。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立足寧波文化資源稟賦,推動實施“影視寧波”“書香寧波”“創意寧波”“音樂寧波”及“戲劇寧波”“非遺寧波”等系列活動,做強“文化強國,寧波有戲”城市文化品牌。深入宣傳推介寧波獨特文化標識和文化名片,組織開展重大文博活動,做優“海洋文明,寧波起源”城市文旅品牌。大力引進大型頂級文旅項目、體育賽事,放大“世界佛教論壇”等重大節事效應,加強國際國內文旅宣傳推介,拓寬“寧波流量”傳播通道,創新旅遊推廣體系,擴大城市品牌國際影響力,打響“中國旅遊,寧波開篇”城市文旅品牌。
14.招引文旅優勢項目。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圍繞文化制造、數字文化、影視、演藝等文旅重點產業鏈,扎實做好優質文旅項目招引工作,加快策劃推出“大型旅遊景區情景劇”等一批引領行業創新發展的優勢旅遊項目,培育一批高能級旅遊核心吸引物,以持續豐富的項目謀劃及儲備為文旅高質量發展蓄足後勁。
15.壯大文旅市場主體。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文旅企業培育力度,健全培育體系,構建完善領軍型企業、骨幹型企業、新銳型企業梯隊。充分發揮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引領帶動作用,建立政府、企業、高校、金融機構等多方協同機制。文旅會展集團要突出市級平台的龍頭牽引作用,優化產業布局,整體性帶動寧波文旅產業體系發展壯大。
16.豐富文旅融合業態。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新質生產力為引領,促進文旅業態融合,加快形成文化屬性強、科技含量高、示範帶動性強的新業態,創造更多面向新需求的旅遊空間。深化與文旅頭部企業合作,大力培育演藝新空間,發展沉浸式演藝等業態。深度探索與挖掘本地文化內涵,打造甬城特色文創好禮,推動實現文創產品古韻與現代相結合。深入實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文藝賦美工程,推動旅遊與文物、非遺、創意、音樂、影視等業態融合發展。
17.擴大文旅產品有效供給。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依託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村落、文物遺蹟及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館等,打造系列高品質文旅休閒產品。充分發揮文藝精品對提升旅遊吸引力、豐富旅遊體驗、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加快健全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提高文藝創作組織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和文聯、文旅會展集團等單位要充分調動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單位積極性、主動性,打造一批叫得響、傳得開、留得住的優秀作品。
18.創新旅遊消費場景。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快打造“旅遊+節事”“旅遊+康養”等“旅遊+”多元化消費場景,不斷拓展消費廣度和深度。豐富夜間文旅消費,打造一批有顏值、有體驗、有活力的夜間消費集聚區。大力提升景區餐飲、住宿、夜遊、文創等二次消費供給,留住更多人流,帶動消費提檔升級。構建智慧化消費場景,加快智慧商圈、智慧景區等建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構建旅遊體驗消費新模式,形成一批未來景區、未來街區和未來鄉村。
19.加強統籌推進。深化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主導、文化和旅遊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的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結合各自職能,找準結合點切入口,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機制,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加快健全文旅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確保中央決策、省市委部署及本決定要求的貫徹實施。發改、財政優發國際、資規、住建、農業農村、文廣旅遊等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研究制定服務保障落地舉措,推動解決文旅融合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堵點問題。
20.加強人才支撐。深化文旅“三支隊伍”建設,加快出台系列引才育才政策,構建高層次文旅領軍人才、高素質文旅專業人才、城鄉基層文旅人才隊伍。完善文旅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建立人才庫,不斷優化全鏈式人才服務機制。推動實施文旅人才培養項目,推進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文旅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文化遺產知識和鄉土歷史文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厚植人才培養基礎。
21.加強要素供給。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投入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要求,落實支持文化和旅遊發展的財政政策。資規等部門要結合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試點,探索文旅項目用地支持政策。發改、公安、交通、金融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產業、應急管理、治安安全、交通、金融等專項政策的制定出台和協同配合,切實提升支撐文旅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合力與要素保障。
22.加強督促檢查。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文旅融合發展情況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市和區(縣、市)人大常委會應當積極履行法定職責,通過修改完善法規制度、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實施情況的監督。各級人大代表應當認真履行代表職責,積極建言獻策,在賡續甬城文脈、推進文旅深度融合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匯聚起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建設的強大合力。
寧波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華海洋文明重要起源地,在中華文明賡續中佔有重要地位。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賡續甬城文化根脈,深化文旅融合,以文化提升旅遊內涵品質,以旅遊促進文化弘揚傳播,高質量塑造中國卓越文旅城市形象,助力打造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作出如下決定。
1.深刻領悟習近平文化思想的豐富內涵。堅持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旅深度融合、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著力賡續中華文脈、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總體要求,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守正創新,立足共同富裕的大場景,助力完善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把寧波的歷史和文化優勢轉化為旅遊發展勝勢,把旅遊作為展示寧波文明和現代化先行的重要窗口。
2.充分發揮文旅融合在建設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旅遊業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文旅深度融合進一步激活產業動能、豐富產品供給、提升服務水平、打造特色品牌,推動旅遊業成為實現寧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加快形成具有時代特征、體現寧波特色的文旅深度融合發展之路,不斷提高旅遊業競爭力和經濟貢獻度,合力打造文旅融合深、產業競爭力強、設施體系全、服務質量好、國際化水平高的現代化濱海旅遊名城。
3.扎實推進文化基因解碼工程。地方志、文化和旅遊、社科聯等工作機構和部門要加快健全寧波文化基因庫,加大入選“浙江文化標識”項目的宣傳推廣力度,完善現象級省域文化標識與文化基因激活標志性項目培育機制,推出一批寧波文化基因激活標志性項目,進一步整理光大寧波地方典籍,用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澱提升寧波文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4.深入實施中華海洋文明“探源”工程。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強海洋文化資源調查與考古研究,加快推進寧波重點區域水下考古調查,持續深化井頭山、河姆渡、田螺山等考古研究成果。辦好水下考古主題論壇、海洋文明主題研學等活動,不斷提升寧波“中華海洋文明重要起源地”品牌影響力。
5.著力構建甬城特色文化體系。持續深化河姆渡文化、陽明文化、海絲文化、藏書文化、甬商文化、四明山紅色文化、慈孝文化、彌勒文化、宋韻文化、梁祝文化等特色標識文化建設,充分挖掘闡釋每個標識的價值和內在邏輯,構建甬城特色文化體系。
6.加強文物保護和適度利用。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快開展井頭山遺址二期發掘、奉化江流域先秦遺址調查勘探等考古項目。加快推進河姆渡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提升上林湖越窯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水平。加強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海絲申遺點整體保護和環境整治。持續開展文物保護修繕和活化利用,完善文物利用評估體系和監管機制,加強考古保護機構和隊伍建設。堅持保護第一原則,積極探索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有效路徑,健全大遺址保護利用共建共享機制,打造一批文物主題遊徑和文化遺產旅遊案例,推動文物“活起來”。
7.加強非遺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健全以非遺各級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基地相互聯動的“三位一體”非遺保護體系雛形明子,完善非遺評估體系、非遺分類保護機制和非遺考核退出機制。強化非遺法治化保護,持續推動《寧波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貫徹落實。擦亮“象山海洋漁文化生態保護區”海洋非遺國字品牌。強化非遺活化利用,深入探索非遺與現代生活的連接點,推動非遺與旅遊融合發展,形成獨具甬城特色的非遺旅遊線.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地方志、文化和旅遊等工作機構和部門、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以浙東抗日根據地為代表的革命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完善革命遺址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定。完善紅色教育育人體系,創建各類教育實踐基地,發揮紅色資源的社會教育功能雛形明子。用好用活紅色資源,依託博物館、紀念館、黨史館、檔案館以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重要載體,打造紅色資源主題陳列展覽精品,系統打造紅色旅遊線路,大力促進紅色旅遊創新發展。
9.優化文旅空間布局。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全域化構建旅遊新格局,著力提升寧波主城區旅遊發展能級,打造都市文化旅遊休閒核,持續推進翠屏山、四明山兩大片區旅遊發展,串聯形成姚江、奉化江、甬江“三江”旅遊帶,立體建設“海港、海岸、海上、海島”四大海洋旅遊板塊。推動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等重點區域保護傳承優化提升。統籌推進美麗鄉村、美麗城鎮、美麗河湖、美麗田園、美麗森林“五美”聯創,加快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10.統籌博物館體系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快促進寧波博物館提質擴容,推進天一閣博物院南館、河姆渡博物院等重點項目建設,打造以書香文脈、河海交匯、文明源頭等為主題的文化和精神地標型博物館。做精做強寧波中國港口博物館、寧波幫博物館、彌勒博物館等專題博物館,創建一批地方特色鄉村博物館,推進區(縣、市)綜合性博物館建設,加快形成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全域博物館生態格局。推動文博場館景區化建設,打造成為旅遊重要窗口。
11.加快文旅設施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圍繞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百裡三江文化長廊、翠屏山中央公園等重大區塊,謀劃推動一批重大文旅設施落地優發國際,加快推進慈城古縣城等古城古鎮建設和雪竇山佛教名山等特色文旅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布局體系,加快文化新空間和嵌入式微空間建設雛形明子,打造新型旅遊微場景。推動實現公共文化設施移動端公共數字服務和智慧化運營,提升遊客的參與度和體驗感。
12.推進高品質景區建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聚焦景區項目建設和轉型提升,支持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度假區,加快推進一批國家5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A級景區創建。全面提升3A級以上旅遊景區、省級旅遊度假區發展設備更新、產品創新、項目升級和配套完善,不斷增強景區核心吸引力。適時修訂《寧波市旅遊景區條例》,強化法治保障。
13.培植城市文旅品牌。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立足寧波文化資源稟賦,推動實施“影視寧波”“書香寧波”“創意寧波”“音樂寧波”及“戲劇寧波”“非遺寧波”等系列活動,做強“文化強國,寧波有戲”城市文化品牌。深入宣傳推介寧波獨特文化標識和文化名片,組織開展重大文博活動,做優“海洋文明,寧波起源”城市文旅品牌。大力引進大型頂級文旅項目、體育賽事,放大“世界佛教論壇”等重大節事效應,加強國際國內文旅宣傳推介,拓寬“寧波流量”傳播通道,創新旅遊推廣體系,擴大城市品牌國際影響力,打響“中國旅遊,寧波開篇”城市文旅品牌。14.招引文旅優勢項目。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圍繞文化制造、數字文化、影視、演藝等文旅重點產業鏈,扎實做好優質文旅項目招引工作,加快策劃推出“大型旅遊景區情景劇”等一批引領行業創新發展的優勢旅遊項目,培育一批高能級旅遊核心吸引物,以持續豐富的項目謀劃及儲備為文旅高質量發展蓄足後勁。
15.壯大文旅市場主體。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文旅企業培育力度,健全培育體系,構建完善領軍型企業、骨幹型企業優發國際、新銳型企業梯隊。充分發揮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引領帶動作用雛形明子,建立政府、企業、高校、金融機構等多方協同機制。文旅會展集團要突出市級平台的龍頭牽引作用,優化產業布局,整體性帶動寧波文旅產業體系發展壯大。
16.豐富文旅融合業態。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新質生產力為引領,促進文旅業態融合,加快形成文化屬性強、科技含量高、示範帶動性強的新業態,創造更多面向新需求的旅遊空間。深化與文旅頭部企業合作,大力培育演藝新空間,發展沉浸式演藝等業態。深度探索與挖掘本地文化內涵,打造甬城特色文創好禮,推動實現文創產品古韻與現代相結合。深入實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文藝賦美工程,推動旅遊與文物、非遺、創意、音樂、影視等業態融合發展。17.擴大文旅產品有效供給。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依託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村落、文物遺蹟及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館等,打造系列高品質文旅休閒產品。充分發揮文藝精品對提升旅遊吸引力、豐富旅遊體驗、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加快健全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提高文藝創作組織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和文聯、文旅會展集團等單位要充分調動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單位積極性、主動性,打造一批叫得響、傳得開、留得住的優秀作品。
18.創新旅遊消費場景。市、區(縣優發國際、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快打造“旅遊+節事”“旅遊+康養”等“旅遊+”多元化消費場景,不斷拓展消費廣度和深度。豐富夜間文旅消費,打造一批有顏值、有體驗、有活力的夜間消費集聚區。大力提升景區餐飲、住宿、夜遊、文創等二次消費供給,留住更多人流,帶動消費提檔升級。構建智慧化消費場景,加快智慧商圈雛形明子、智慧景區等建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構建旅遊體驗消費新模式,形成一批未來景區、未來街區和未來鄉村。
19.加強統籌推進。深化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主導、文化和旅遊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的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結合各自職能,找準結合點切入口,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機制,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加快健全文旅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確保中央決策、省市委部署及本決定要求的貫徹實施。發改、財政、資規、住建、農業農村雛形明子、文廣旅遊等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研究制定服務保障落地舉措,推動解決文旅融合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堵點問題。20.加強人才支撐。深化文旅“三支隊伍”建設,加快出台系列引才育才政策,構建高層次文旅領軍人才、高素質文旅專業人才、城鄉基層文旅人才隊伍。完善文旅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建立人才庫,不斷優化全鏈式人才服務機制。推動實施文旅人才培養項目,推進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文旅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文化遺產知識和鄉土歷史文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厚植人才培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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